Python论坛  - 讨论区

标题:[python-chinese] Fwd: [FSC] FreeBSD基金会副主席的一封信(关于GPL3的)

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30

Jiahua Huang jhuangjiahua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2:30:22 HKT 2007

讨论就好,还是别争议吧。

商业公司会希望别人的东西用 BSD 协议,好让自己有机会拿过来。
而自己的东西更愿意 GPL + 商业许可 双授权,确保不脱离自己控制。

Sun 将 JAVA 置于 GPL 以保持控制,
让竞争对手做的任何改进都能拿到,
而 IBM 希望 Sun 把 JAVA 放在 Apache 类协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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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34

LI Xin delphij在delphij.net
星期三 九月 5 12:34:58 HKT 2007

lveax wrote:
>> SSH:BSD
>> FreeBSD: BSD
> X.org: BSD/MIT
> Postgresql:BSD
>> GNU/Linux: GPL
>> GCC: GPL
> 
>> 多样性是好的。现在要保持物种的多样性,软件协议也一样吧。
> 
> GPL正在消灭这种多样性,一旦GPL,代码就再也拿不回来了

GPL无法消除多样性。以下是BSD授权的许可条件部分:

 * 1. Redistributions of source code must retain the above copyright
 *    notice, this list of conditions and the following disclaimer.
 * 2. Redistributions in binary form must reproduce the above copyright
 *    notice, this list of conditions and the following disclaimer in
 ×    the documentation and/or other materials provided with the
 ×    distribution.

这部分已经十分明确地说明了,在没有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的剽窃行为(直接复
制或修改BSD的代码,然后删去BSD授权并以其他授权发布)是不合法的。很遗憾,
由于这些剽窃行为的存在,许多软件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

BSD授权的优点是它是一个由专业法律人士书写(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
并且经过英美法系(承认判例)法庭检验(AT&T;/USL v BSDI+UCB+FreeBSD+
NetBSD)的许可证。它的简洁明确使得工程师和律师都能够读懂。它的目标是最大
限度地发挥代码的价值,而不是让我们跟着一个连在英美法系国家提起起诉都没有
勇气的骗子去追逐一些他虚无飘渺的空想。

Cheers,
-- 
Xin LI <delphij在delphij.net>	http://www.delphij.net/
FreeBSD - The Power to 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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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36

LI Xin delphij在delphij.net
星期三 九月 5 12:36:28 HKT 2007

lveax wrote:
> On 9/5/07,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wrote:
>>> GPL不兼容于其他协议,在一些不方便使用GPL的地方永远也用不了了.
>> 使不了,与拿不回来是两回事,不要混在一起.而且要看为什么使不了.既然人家发布成GPL,就不想让他的软件代码成为专有的,你非要用在专有的地方,又不想遵守GPL,当然不行.要用,就要合理合法的用,如果不满足,当然不能用,还是用更适合的,比如BSD,
>> MIT或花钱购买.
> 
> GPL可不是反专有软件,是反非GPL

应该说GPL是打着反专有软件的旗号去反对所有非GPL的东西。

Che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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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37

Jiahua Huang jhuangjiahua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2:37:30 HKT 2007

MIT 等协议同样是不允许重新授权的,
一个软件被放在 MIT 下,她的所有衍生产品也同样必须保留 MIT 协议。
你同样可以在 MS 的产品里看到 MIT 。

还有更多软件是双重/多重许可证的。
FreeBSD、KDE 里边都有很多 GPL + BSD 双许可证,或者加上 MIT 等协议的部分。

BSD、Qt 协议曾被修改以相容 GPL,
GPLv3 从草案到正式发布间的修改也好多是为了相容 Apache 等协议。

都是自由软件,就不要搞得让渔翁得利了

在 07-9-5,lveax<lveax.m at gmail.com> 写道:
>
> GPL正在消灭这种多样性,一旦GPL,代码就再也拿不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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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42

LI Xin delphij在delphij.net
星期三 九月 5 12:42:06 HKT 2007

Jiahua Huang wrote:
> 讨论就好,还是别争议吧。
> 
> 商业公司会希望别人的东西用 BSD 协议,好让自己有机会拿过来。
> 而自己的东西更愿意 GPL + 商业许可 双授权,确保不脱离自己控制。
> 
> Sun 将 JAVA 置于 GPL 以保持控制,
> 让竞争对手做的任何改进都能拿到,
> 而 IBM 希望 Sun 把 JAVA 放在 Apache 类协议下。

竞争对手的“任何改进都能拿到”的前提是他们向公众或用户发布产品,GPL(v2,v3)
都无法限制以软件服务方式向公众提供计算能力,因为这些软件没有被*发布*到组
织外。

GPL有太多的漏洞,因为它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美好幻想。

Che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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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48

Ben Luo benluo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2:48:58 HKT 2007

On 9/5/07, LI Xin <delphij在delphij.net> wrote:
>
>
> ¾ºÕù¶ÔÊÖµÄ"ÈκθĽø¶¼ÄÜÄõ½"µÄÇ°ÌáÊÇËûÃÇÏò¹«ÖÚ»òÓû§·¢²¼²úÆ·£¬GPL(v2,v3)
> ¶¼ÎÞ·¨ÏÞÖÆÒÔÈí¼þ·þÎñ·½Ê½Ïò¹«ÖÚÌṩ¼ÆËãÄÜÁ¦£¬ÒòΪÕâЩÈí¼þûÓб»*·¢²¼*µ½×é
> Ö¯Íâ¡£
>
> GPLÓÐÌ«¶àµÄ©¶´£¬ÒòΪËüÖ»ÊÇÒ»¸öÎÚÍаîʽµÄÃÀºÃ»ÃÏë¡£


 Ì«ÉϸÙÉÏÏßÁ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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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54

边 江 borderj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2:54:43 HKT 2007

开源软件 ≠  自由软件

开源软件只强调了代码的开放。
自由软件是使用者有使用、复制、散布、研究、改写、再利用该软件的自由。

是BillXu在会课的时候强调的。

-- 
Blog:    www.borderj.cn

  B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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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2:58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2:58:47 HKT 2007

On 9/5/07, Jiahua Huang <jhuangjiahua在gmail.com> wrote:
> MIT 等协议同样是不允许重新授权的,
> 一个软件被放在 MIT 下,她的所有衍生产品也同样必须保留 MIT 协议。

你没读过MIT协议,保留版权申明,并且可以按照其他协议发布,尊重协议使用者再发布的权力

> 你同样可以在 MS 的产品里看到 MIT 。
>
> 还有更多软件是双重/多重许可证的。
> FreeBSD、KDE 里边都有很多 GPL + BSD 双许可证,或者加上 MIT 等协议的部分。
>
> BSD、Qt 协议曾被修改以相容 GPL,
> GPLv3 从草案到正式发布间的修改也好多是为了相容 Apache 等协议。

BSD等兼容于GPL,GPL自己不兼容别人,你没法吧GPL用Apache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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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06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06:22 HKT 2007

On 9/5/07,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wrote:
> 不仅仅 BSD/MIT/Apache/Mozilla/CCDL/Python etc.....
> 还有其它的非开源软件受影响
>
> 另外GPL本身甚至也不能保证面向用户的免费使用性.
>
> 一堆的各种企业版linux是拿来卖钱的

GPL与挣不挣钱没有关系.主要强调四个自由度:

使用的自由,看源代码的自由,拷贝的自由,修改后再发布的自由.

从这里可以看到当然是免费使用了.

-- 
I like pyt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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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Blog: http://www.donews.net/limo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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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13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13:12 HKT 2007

On 9/5/07,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wrote:
> On 9/5/07,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wrote:
> > 不仅仅 BSD/MIT/Apache/Mozilla/CCDL/Python etc.....
> > 还有其它的非开源软件受影响
> >
> > 另外GPL本身甚至也不能保证面向用户的免费使用性.
> >
> > 一堆的各种企业版linux是拿来卖钱的
>
> GPL与挣不挣钱没有关系.主要强调四个自由度:
>
> 使用的自由,看源代码的自由,拷贝的自由,修改后再发布的自由.
>
> 从这里可以看到当然是免费使用了.
>

你可以免费使用,那些企业版的linux?企业版的mysql?

GPL本身是规定源代码的走向而已.

现在甚至企业版mysql的代码都不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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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13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13:40 HKT 2007

> 不知道是谁不了解GPL,GPL本身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剥夺再发布的权力.
>
这是你理解上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只要你的新版本仍然是GPL,仍然可以发布.根本不是不让发布.
>
> 远不只是私有软件部分的问题,其实是只要是非GPL的问题
>
> 例如FreeBSD这样的本身是开源的系统中,是无法直接使用GPL代码的,有少部分GPLv2的代码是放再单独一块的,新的GPLv3正在评估,估计这种方式完全不能使用了.

注意,开源软件 != 自由软件.是先有的自由软件,后有的开源软件.不要等同.21次会课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果然已经有人分不清了.
>
> 类似的协议还有 Apache/Mozilla/CCDL/Python etc.....
>
> 以强制的方式改变使用者的行为
> 我不知道所谓的多样性体现在什么地方?

什么叫强制?另人的软件用什么协议发布是人家的事,能不能用,开不开源,也是人家说了算的.既然要用就是遵守人家的要求,这有什么强制的吗?那你完全可以使用不强制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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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24

Ben Luo benluo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24:47 HKT 2007

> Äã¿ÉÒÔÃâ·ÑʹÓÃ,ÄÇЩÆóÒµ°æµÄlinux?ÆóÒµ°æµÄmysql?
>
> GPL±¾ÉíÊǹ涨Դ´úÂëµÄ×ßÏò¶øÒÑ.
>
> ÏÖÔÚÉõÖÁÆóÒµ°æmysqlµÄ´úÂ붼²»ºÃ¸ãÁË


Mysql ÊÇ˫ЭÒéµÄ¡£ÆóÒµ°æÔö¼ÓµÄ¶«Î÷¿ÉÄܲ»ÊÇGPLµÄ¡£ÕâºÜÕý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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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28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28:20 HKT 2007

> 你可以免费使用,那些企业版的linux?企业版的mysql?

免费使用代码.Linux有许多发行版是可以下载的.企业版是因为打包了服务,同时有一些商业转件当然不能使用了.并不是所有的Linux软件或系统都是GPL的.这一点要清楚.
>
> GPL本身是规定源代码的走向而已.
>
> 现在甚至企业版mysql的代码都不好搞了

软件发行者有权决定是采用GPL还是专有.GPL v2本来就是说的源代码的事.所以对于不采用GPL的软件当然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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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35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35:42 HKT 2007

On 9/5/07,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wrote:
> > 不知道是谁不了解GPL,GPL本身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剥夺再发布的权力.
> >
> 这是你理解上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只要你的新版本仍然是GPL,仍然可以发布.根本不是不让发布.

完全排斥了其他协议,还不是剥夺开发人员自由再发布的权力?


>
> 注意,开源软件 != 自由软件.是先有的自由软件,后有的开源软件.不要等同.21次会课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果然已经有人分不清了.

这个是最扯的,如果我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必须**
一定要**
你不能**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协议,唯我独尊,反对其他一切.

还大言不惭的到处讲是自由的
我会脸红的


我不否认,GPL对于源码本身的公开性
我也认为,软件开发人员有权按照他们的意愿的限制去发布他们的软件.
GPL 私有软件和其他协议


我今天讲的正好是GPL的局限性和非自由性.

如果,有人出于对代码的保护/限制等需要以GPL或者私有软件的方式发布他们,仍然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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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41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41:27 HKT 2007

>
> 软件发行者有权决定是采用GPL还是专有.GPL v2本来就是说的源代码的事.所以对于不采用GPL的软件当然管不着了.
>
mysql本身是GPL,企业版mysql主体还是mysql的GPL代码
企业版mysql是GPL

只不过是mysql社区还是啥的人员才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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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41

Jiahua Huang jhuangjiahua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41:32 HKT 2007

很多软件都是多授权的,或多重许可证的。

在 07-9-5,lveax<lveax.m at gmail.com> 写道:
>
> 完全排斥了其他协议,还不是剥夺开发人员自由再发布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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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42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42:43 HKT 2007

On 9/5/07,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wrote:
> On 9/5/07,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wrote:
> > > 不知道是谁不了解GPL,GPL本身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剥夺再发布的权力.
> > >
> > 这是你理解上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只要你的新版本仍然是GPL,仍然可以发布.根本不是不让发布.
>
> 完全排斥了其他协议,还不是剥夺开发人员自由再发布的权力?
>
>
> >
> > 注意,开源软件 != 自由软件.是先有的自由软件,后有的开源软件.不要等同.21次会课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果然已经有人分不清了.
>
> 这个是最扯的,如果我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
> 必须**
> 一定要**
> 你不能**
>
>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协议,唯我独尊,反对其他一切.
>
> 还大言不惭的到处讲是自由的
> 我会脸红的
>
>
> 我不否认,GPL对于源码本身的公开性
> 我也认为,软件开发人员有权按照他们的意愿的限制去发布他们的软件.
> GPL 私有软件和其他协议
>
>
> 我今天讲的正好是GPL的局限性和非自由性.
>
> 如果,有人出于对代码的保护/限制等需要以GPL或者私有软件的方式发布他们,仍然表示尊重.


所以这完全是从哲学上对自由的理解不同.如果你不认同GPL的自由,你完全可以使用其它的license.
这是我找到的一段关于GPL的自由的描述,你可以不认同,但是建议你好好体会一下:

 自由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

    *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 以学习程序工作机理为目的,对程序进行修改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 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相反地,随版权所有软件的最终用户许可证几乎从不授予用户任何权利(除了使用的权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许的行为,比如逆向工程。

GPL与其他一些更"许可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比如BSD许可证)相比,主要区别就在于GPL寻求确保上述自由能在复制件及演绎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过一种由Stallman发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机制实现,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绎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许可证并不禁止演绎作品变成版权所有软件。

由于某些原因,GPL成为了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的最流行许可证。到2004年4月,GPL已占Freshmeat上所列的自由软件的约75%,SourceForge的约68%。类似的,2001年一项关于Red
Hat Linux 7.1的调查显示器一般的代码以GPL发布。著名的GPL自由软件包括Linux核心和GCC。

链接地址 http://wiki.ccw.com.cn/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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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3:58

Qiangning Hong hongqn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3:58:59 HKT 2007

On 9/5/07,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wrote:
> 这个是最扯的,如果我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
> 必须**
> 一定要**
> 你不能**
>
>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协议,唯我独尊,反对其他一切.
>
> 还大言不惭的到处讲是自由的
> 我会脸红的

我如果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必须保证我的软件的自由
一定要合法使用我的软件
你不能通过坑蒙拐骗的方法把我的软件变成不自由的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会导致我的软件变成不自由的软件的协议

我会到处去讲我的软件是自由的,而且不会脸红

-- 
Qiangning Hong
http://www.douban.com/people/hong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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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4:55

Zoom.Quiet zoom.quiet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4:55:35 HKT 2007

On 9/5/07, Qiangning Hong <hongqn在gmail.com> wrote:
> On 9/5/07,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wrote:
> > 这个是最扯的,如果我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 >
> > 必须**
> > 一定要**
> > 你不能**
> >
> >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协议,唯我独尊,反对其他一切.
> >
> > 还大言不惭的到处讲是自由的
> > 我会脸红的
>
> 我如果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
> 必须保证我的软件的自由
> 一定要合法使用我的软件
> 你不能通过坑蒙拐骗的方法把我的软件变成不自由的
>
>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会导致我的软件变成不自由的软件的协议
>
> 我会到处去讲我的软件是自由的,而且不会脸红
>
是也乎,好象法律都是以绝对口气来限定特定方面的行为/准则的吧;
俺很理解反感绝对口气的国人心理,
毕竟三个凡是,灾害了中国10年的,
不过,GPL通过病毒式传染的正式来强制自由的延续,
相对BSD超然的从心理而非法律现实来放弃对代码的控制,
应该才是比较现实的吧;

因为,如果没有强制自由的机制,那么:
0. 原先自由的代码必然在发展到一定程度,
有了市场前景后,
1. 迅速被商业实体抢占,换成专有许可,将人家的智慧的结晶投入到商业竞争后,走向腐烂;
2. 而大家想再持续根据自个儿的需要改进的话,只能去求商业公司,
3. 或是另起炉灶,重新写个类似的!
--如果选择的还是BSD样洁净无为的,简单好懂的许可的话
--嗬嗬嗬,必然的重复以上循环!

正如社会/伦理学指出的,没有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等于不自由;
所以,自由也得维护和定义,
GPL 的版本变迁,正是RMS 同商业软件 不懈奋斗,为全人类的智能前景争个未来的结晶;
反应了商业软件的不断瓦解自由软件的手段的演化;
各个社区的多样化的许可,正是在理解了 GPL后,
针对各自不同的发展前景作的规划,
不过这类多样化,和生物界的多样化可没有关系,
人家是相互有共生/互补/竞争/利用等等复杂关系的综合体,
软件世界,是纯粹的人类智力活动范畴,只同脑力和财力相关;
对经济的不同理解,或是说天真程度的不同,
产生了对商业竞争信赖程度不同的许可;

RMS的GPL,是天真程度最小的一种,完全不信任商业竞争的良性前景,完全信任软件自身发展的商业价值……

所以,GPL等等所有不论自由还是开源许可都不禁止,甚至于鼓励通过自由代码来获利;
但是,获利之后的考虑,自由许可比开源许可要宏观,深入的多。

国人如果理解不深入的话,很容易被无所不在的FOD/SS所忽悠的 ;)

大家可以只技术,但是,我们生活在人群中,就得有人文方面的基本觉悟哪
否则……嗬嗬嗬,否则的后果,却是由大家的江湖地位确定的,
大多数,永远不会有否则,
所以,被利用了也无所觉,而利用懵懂的江湖初哥的能力,
N明显的商业集团的能力是自由社区的N*N倍,
所以,嗬嗬嗬,明白过来的人是要不时的吼几声...这是义务,保卫人类全体智力权益的义务
;)

是也乎,是也乎,俺承认,又是一次严重的[OT] 事件,
大家有不满的,砸俺吧,和CPUG 的列表立旨无关,
这里的确是单纯的技术交流...

> --
> Qiangning Hong
> http://www.douban.com/people/hongqn/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python-chinese
> Post: send python-chinese在lists.pyth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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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is unimportant, only life important!
过程改进的目标不是高品质产品,而是促生靠谱的人的组织!
'''http://zoomquiet.org
blog  @ http://blog.zoomquiet.org/pyblosxom/
wiki  @ http://wiki.woodpecker.org.cn/moin/ZoomQuiet
scrap @ http://floss.zoomquiet.org
share @ http://share.zoomquiet.org
douban@ http://www.douban.com/people/zoomq/
^^^^^^^^^^^^^^^^^^^^^^^^^^^^^^^^^^^^^^^^^^^^^^^^^^^^^^^^^^^^^
Pls. usage OOo to replace M$ Office. http://zh.openoffice.org
Pls. usage 7-zip to replace WinRAR/WinZip.  http://7-zip.org
You can get the truely Freedom 4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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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05日 星期三 15:04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星期三 九月 5 15:04:51 HKT 2007

On 9/5/07,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wrote:
> On 9/5/07, lveax <lveax.m在gmail.com> wrote:
> > On 9/5/07, limodou <limodou在gmail.com> wrote:
> > > > 不知道是谁不了解GPL,GPL本身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剥夺再发布的权力.
> > > >
> > > 这是你理解上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只要你的新版本仍然是GPL,仍然可以发布.根本不是不让发布.
> >
> > 完全排斥了其他协议,还不是剥夺开发人员自由再发布的权力?
> >
> >
> > >
> > > 注意,开源软件 != 自由软件.是先有的自由软件,后有的开源软件.不要等同.21次会课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果然已经有人分不清了.
> >
> > 这个是最扯的,如果我给我的软件加上长长一堆的限制
> >
> > 必须**
> > 一定要**
> > 你不能**
> >
> > 而且完全的排斥其他协议,唯我独尊,反对其他一切.
> >
> > 还大言不惭的到处讲是自由的
> > 我会脸红的
> >
> >
> > 我不否认,GPL对于源码本身的公开性
> > 我也认为,软件开发人员有权按照他们的意愿的限制去发布他们的软件.
> > GPL 私有软件和其他协议
> >
> >
> > 我今天讲的正好是GPL的局限性和非自由性.
> >
> > 如果,有人出于对代码的保护/限制等需要以GPL或者私有软件的方式发布他们,仍然表示尊重.
>
>
> 所以这完全是从哲学上对自由的理解不同.如果你不认同GPL的自由,你完全可以使用其它的license.
> 这是我找到的一段关于GPL的自由的描述,你可以不认同,但是建议你好好体会一下:
>
>  自由
>
>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
>
>     *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     * 以学习程序工作机理为目的,对程序进行修改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     *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     * 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
> 相反地,随版权所有软件的最终用户许可证几乎从不授予用户任何权利(除了使用的权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许的行为,比如逆向工程。
>
> GPL与其他一些更"许可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比如BSD许可证)相比,主要区别就在于GPL寻求确保上述自由能在复制件及演绎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过一种由Stallman发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机制实现,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绎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许可证并不禁止演绎作品变成版权所有软件。
>
> 由于某些原因,GPL成为了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的最流行许可证。到2004年4月,GPL已占Freshmeat上所列的自由软件的约75%,SourceForge的约68%。类似的,2001年一项关于Red
> Hat Linux 7.1的调查显示器一般的代码以GPL发布。著名的GPL自由软件包括Linux核心和GCC。
>
> 链接地址 http://wiki.ccw.com.cn/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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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现在已经显而易见了,你可以重新去读我开头所说那句话

显然GPL对于代码本身的广泛自由使用给予了很大的限制.
而且对于其他的协议给予了一味的反对和排斥.
一旦使用GPL发布的代码就在很多地方因为各种原因用不了了,这一点与私有软件对于代码的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毫无疑问是为了技术的广泛传播给我们带来更好的软件,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提高我们的生产力,而不是为了现实什么宗教理想.如果在一个软件因为如GPL/私有软件一类的限制,使得我们无法使用这段代码,获得更好的性能体验,这无异于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只能说我们应该慎重的给予我们的软件加以GPL或者私有软件一类的限制.
毕竟代码的复制是不会减少的,不像苹果,一个给了你就没有了.
相反的这种限制使得GPL等协议发布的在很多地方完全失去了其使用的机会,就完全更不要说使用后的回馈了.

如果可以少一些限制,使得技术可以更好的传播,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毫无疑问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开发人员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加上一些限制,我们仍然表示理解和尊重,至少这些软件在一点范围里仍然发挥了它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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