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09:02
当一个邮件被转发多个列表时,如果你两个列表同时订阅,就会收到两封邮件,它可能被你的客户端合并,也可能不被客户端合并。 当一个列表邮件被 reply to all 时,你通常也会收到两封邮件,当然,也许你的客户端能够合并两者只显示一封邮件,不过 internet 资源是实实在在的被消耗掉了,所有 reply 将被额外的多余的发送给抄送列表中的每个人。 真不知道,哲思这种不修改 reply to 字段导致无谓浪费互联网资源的方式还要坚持到什么时候。 2010/1/13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清不要一个邮件重复发送,谢谢! >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0:25
On Wed, 2010-01-13 at 20:40 +0800, Yongwei Wu wrote: > 2010/1/13 Vietor Liu <ml-wine在vxwo.org>: > > On Wed, 2010-01-13 at 16:22 +0800, Vincent D wrote: > >> 转一条我认为很不错的推: > >> > >> 不是谷歌退出了中国,而中国退出了世界。 > > > > google为什么不能过滤"色情"与“FG”的内容呢?技术上是可行的,当然成本也不小 > > 呀。 > > 首先,Google是可以过滤色情内容的,搜索者可以自主开关。Google不支持的是 > 来自政府的审查。 老大,过滤的标准以当地政府为准是无可厚非的,不要绕圈子! > > > 一个商业公司的目的就是盈利,他认为在中国的成本太大而“不玩了”也没什么大不 > > 了的。至少百度还是坚持着呢,百度的成本也与其是同样的。百度与google的不同 > > 就是,百度很低调、Google很高调。说Google高调,可以从其无视版权而随意搜索 > > 图书内容的态度上了解。图书和网页的版权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图书是靠销售量而 > > 获利的,网页纯粹就是眼球经济或是自我标榜。 > > 这不是成本的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而是恶意攻击的问题。CCTV上的色情问题 > 一事,Google是被恶意攻击的,明眼人都看到了CCTV是如何作假的。 > CCTV的确很够恶心的,“心神不宁”就出自其口。 > “无视版权”则是你在瞎扯淡,跟着作家协会那帮人胡扯。中国比美国还重视版 > 权吗?在美国,Google都已经和大部分作家达成和解了,因为大家认识到Google > 的做法只对社会和作家有好处。 兄弟,作家写作(包含出版商)是为了吃饭。免费提供内容的Google想让作家喝西北 风呀。怎么达成和解?只能是解决作家的吃饭问题。并且作家对于纸质图书的钟爱 是会持续下去的。 许多是没有经过作家和出版商准许的,说他“无视版权”是严谨、正确的;不要让开 源的里面影响一些必须私有的东西,比如GF。呵呵,激进了。 > > > 我必须声明,我是非常喜欢Google的,我现在使用的独立域名邮箱就是Google的 > > App提供的。一个跨国企业遵守业务国家的法律是其应尽的义务--不能有特 > > 权--Google并不能例外。Google并不是因为其反对中国法律而退出,而是因为他自 > > 认为成本太大--这是商业决策而不是政治冲突。 > > 封锁互联网根据的是那条法律?走的是什么流程?如果发现其中有错误,如何申 > 诉? > 这要看Google去运作了没有,不能够以为自己有影响就直接面对“工信部”,要想想 部级以下还有许多等级的。当然,这话有些激进,但是具体什么流程、如何申诉, 是Google自己去做、了解的,不是我来做的。 “封锁互联网”这个提法,我认为非常不妥;因为你就是用互联网发的邮件吧,应该 改成“互联网的内容审查”。如果Google的搜索内容中出现了不合法的东西,那么制 裁Google是有法可依的;唯一的问题是搜索只是一个索引提供者,不是内容提供 者,但是他也是不法内容的传播渠道。 > > 别有用心者,总会把这些事情与政治扯上,请大家仔细思考与鉴别:动自己的脑 > > 子,而不被人忽悠。 > > 老是有别有用心者,出来发表谬论,混淆视听。 > 看看上面的说法,你就不会认为是谬论了。 混淆视听的不是我,要知道即便我是民族主义者,我也不是愤青。 无视正义的激进行为,必要的时候是需要的,但是现在来看,还为时尚早。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0:29
哦,被那个python组退回来了,我就不知道是不是发出了,所以尝试了一下。 On Wed, 2010-01-13 at 10:08 -0500, monnand wrote: > 清不要一个邮件重复发送,谢谢! > > Vietor Liu 写道: > > On Wed, 2010-01-13 at 16:22 +0800, Vincent D wrote: > > > >> 转一条我认为很不错的推: > >> > >> 不是谷歌退出了中国,而中国退出了世界。 > >> > > > > google为什么不能过滤"色情"与“FG”的内容呢?技术上是可行的,当然成本也不小 > > 呀。 > > > > 一个商业公司的目的就是盈利,他认为在中国的成本太大而“不玩了”也没什么大不 > > 了的。至少百度还是坚持着呢,百度的成本也与其是同样的。百度与google的不同 > > 就是,百度很低调、Google很高调。说Google高调,可以从其无视版权而随意搜索 > > 图书内容的态度上了解。图书和网页的版权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图书是靠销售量而 > > 获利的,网页纯粹就是眼球经济或是自我标榜。 > > > > 我必须声明,我是非常喜欢Google的,我现在使用的独立域名邮箱就是Google的 > > App提供的。一个跨国企业遵守业务国家的法律是其应尽的义务--不能有特 > > 权--Google并不能例外。Google并不是因为其反对中国法律而退出,而是因为他自 > > 认为成本太大--这是商业决策而不是政治冲突。 > > > > 别有用心者,总会把这些事情与政治扯上,请大家仔细思考与鉴别:动自己的脑 > > 子,而不被人忽悠。 > > > > > > > > > >> 2010/1/13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 >>> 仲光泽 写道: > >>> > >>>> 不翻墙是看不到了。 > >>>> > >>>> 另一条消息:有消息人士从谷歌内部了解到,目前谷歌中国员工已经不允许访问 任 何代码,而且可以带薪休假。 > >>>> > >>>> > >>> twitter上正在掀起一片热潮。最新词汇:非法献花 > >>> > >>>> monnand 写道: > >>>> > >>>>> 原文: http://googleblog.blogspot.com/2010/01/new-approach-to-china.html > >>>>> > >>>>> 鉴于是敏感话题,我就不做翻译了。仅仅标注出重点部分。因为本邮件抄送到了不 > >>>>> > > > > > > > > > > > > > >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0:34
On Wed, 2010-01-13 at 21:21 +0800, Vincent D wrote: > 2010/1/13 Vietor Liu <ml-wine在vxwo.org>: > > On Wed, 2010-01-13 at 16:22 +0800, Vincent D wrote: > >> 转一条我认为很不错的推: > >> > >> 不是谷歌退出了中国,而中国退出了世界。 > > > > google为什么不能过滤"色情"与“FG”的内容呢?技术上是可行的,当然成本也不小 > > 呀。 > > > > 一个商业公司的目的就是盈利,他认为在中国的成本太大而“不玩了”也没什么大不 > > 了的。至少百度还是坚持着呢,百度的成本也与其是同样的。百度与google的不同 > > 就是,百度很低调、Google很高调。说Google高调,可以从其无视版权而随意搜索 > > 图书内容的态度上了解。图书和网页的版权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图书是靠销售量而 > > 获利的,网页纯粹就是眼球经济或是自我标榜。 > > google官方,包括已经离开的李开复,都已经明确声明,google的行为与商业无关,完全是价值观的问题。也许,在有些人看来金钱决定一切,但是我要说的是,这个世界上有比金钱更为重要的东西,也是底线,那就是道德,良知,和普世价值。 > > 百度很低调?搞笑吧,李总都上春晚了。相反,我感觉却是Google一直在踏踏实实做自己的事情。 > 如果把自己的利益受阻定义为别人的价值观有问题,这合适吗?结果显而易见,比 如:我打你一拳,你想报复,我说你价值观有问题,你说合适吗?虽然例子与其不 一样,但是说明了同样的问题。 > > > > 我必须声明,我是非常喜欢Google的,我现在使用的独立域名邮箱就是Google的 > > App提供的。一个跨国企业遵守业务国家的法律是其应尽的义务--不能有特 > > 权--Google并不能例外。Google并不是因为其反对中国法律而退出,而是因为他自 > > 认为成本太大--这是商业决策而不是政治冲突。 > > > > 别有用心者,总会把这些事情与政治扯上,请大家仔细思考与鉴别:动自己的脑 > > 子,而不被人忽悠。 > > 人家当事人google都明确说了,就是审查的问题,没有什么别的“别有用心者”,也没有人“扯” > > > 举例,有人想开贩毒公司,能够通过资质审查吗?不能。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东西 想堂而皇之的通过审查,你认为合适吗? > > > > > >> > >> > >> 2010/1/13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 仲光泽 写道: > >> >> > >> >> 不翻墙是看不到了。 > >> >> > >> >> 另一条消息:有消息人士从谷歌内部了解到,目前谷歌中国员工已经不允许访问 任 何代码,而且可以带薪休假。 > >> >> > >> > twitter上正在掀起一片热潮。最新词汇:非法献花 > >> >> > >> >> > >> >> monnand 写道: > >> >>> > >> >>> 原文: http://googleblog.blogspot.com/2010/01/new-approach-to-china.html > >> >>> > >> >>> 鉴于是敏感话题,我就不做翻译了。仅仅标注出重点部分。因为本邮件抄送到了不 > > > > > > > > >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2:50
pan shizhu 写道: > 当一个邮件被转发多个列表时,如果你两个列表同时订阅,就会收到两封邮件,它可能被你的客户端合并,也可能不被客户端合并。 > > 当一个列表邮件被 reply to all 时,你通常也会收到两封邮件, 不会。你看看你是否收到了2封我的这个邮件。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3:07
2010/1/14 Bill Xu <bill在zeuux.org>: > pan shizhu 写道: >> >> 当一个邮件被转发多个列表时,如果你两个列表同时订阅,就会收到两封邮件,它可能被你的客户端合并,也可能不被客户端合并。 >> >> 当一个列表邮件被 reply to all 时,你通常也会收到两封邮件, > > 不会。你看看你是否收到了2封我的这个邮件。 gmail 做了过滤而已,你收到两封邮件,只放了一封到你的收件箱。如果你使用的不是 gmail,并且使用了独立的客户端。看到两封邮件是常事,现实表现对不同列表跟不同客户端有很多不同,具体很可能与邮件列表的程序设计和邮件客户端的设计有关。 ――我长期上 vim 邮件列表,而这个ML我不是用 gmail 收的,结果就是只要有人 reply to all ,我就收到两封,如果他直接 reply ,我就只收到一封,但 gmail 中没有这个现象,所以我认为是 gmail 本身过滤的。庆幸的是 vim 修改了 reply to 字段,大多数人还是会使用 reply 而不是 reply to all。至少对于这个特定配置来说,两封邮件的问题是屡试不爽。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3:24
pan shizhu 写道: > 2010/1/14 Bill Xu <bill在zeuux.org>: > >> pan shizhu 写道: >> >>> 当一个邮件被转发多个列表时,如果你两个列表同时订阅,就会收到两封邮件,它可能被你的客户端合并,也可能不被客户端合并。 >>> >>> 当一个列表邮件被 reply to all 时,你通常也会收到两封邮件, >>> >> 不会。你看看你是否收到了2封我的这个邮件。 >> > > gmail 做了过滤而已,你收到两封邮件,只放了一封到你的收件箱。 开玩笑,这明明是邮件列表的设置。 你可以在: http://www.zeuux.org/mailman/options/zeuux-universe/pan.shizhu--at--gmail.com 设置你是否拒绝接受额外的副本,哲思列表默认的设置是不接收,我记得这也是 mailman的默认设置: *拒绝相同的信件副本?* 当你被明确的列在信件头部的 To: 或 Cc: (即您可能收到两封同样的信),您可 以选择不接收从这个邮件列表来的所有另外副 本。选择/是/ 可以拒绝副本,选择 /否 /来接收副本。 如果该列表支持成员个人化信件,并且您选择接收副本, 每个副本都会添加一个X -Mailman-Copy: yes的头部。 否 是 /设为全局/ > 如果你使用的不是 > gmail,并且使用了独立的客户端。看到两封邮件是常事,现实表现对不同列表跟不同客户端有很多不同,具体很可能与邮件列表的程序设计和邮件客户端的设计有关。 > > ——我长期上 vim 邮件列表,而这个ML我不是用 gmail 收的,结果就是只要有人 reply to all ,我就收到两封,如果他直接 > reply ,我就只收到一封,但 gmail 中没有这个现象,所以我认为是 gmail 本身过滤的。庆幸的是 vim 修改了 reply > to 字段,大多数人还是会使用 reply 而不是 reply to all。至少对于这个特定配置来说,两封邮件的问题是屡试不爽。 > -------------- 下一部分 -------------- 一个HTML附件被移除... URL: <http://www.zeuux.org/pipermail/zeuux-universe/attachments/20100114/02b0c516/attachment.html>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3:30
Vietor Liu 写道: > On Wed, 2010-01-13 at 20:40 +0800, Yongwei Wu wrote: > >> 2010/1/13 Vietor Liu <ml-wine在vxwo.org>: >> >>> On Wed, 2010-01-13 at 16:22 +0800, Vincent D wrote: >>> >>>> 转一条我认为很不错的推: >>>> >>>> 不是谷歌退出了中国,而中国退出了世界。 >>>> >>> google为什么不能过滤"色情"与“FG”的内容呢?技术上是可行的,当然成本也不小 >>> 呀。 >>> >> 首先,Google是可以过滤色情内容的,搜索者可以自主开关。Google不支持的是 >> 来自政府的审查。 >> > > 老大,过滤的标准以当地政府为准是无可厚非的,不要绕圈子! > 咱政府过滤还有标准呢?过滤错了找谁报告?别兜圈子。 > >>> 一个商业公司的目的就是盈利,他认为在中国的成本太大而“不玩了”也没什么大不 >>> 了的。至少百度还是坚持着呢,百度的成本也与其是同样的。百度与google的不同 >>> 就是,百度很低调、Google很高调。说Google高调,可以从其无视版权而随意搜索 >>> 图书内容的态度上了解。图书和网页的版权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图书是靠销售量而 >>> 获利的,网页纯粹就是眼球经济或是自我标榜。 >>> >> 这不是成本的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而是恶意攻击的问题。CCTV上的色情问题 >> 一事,Google是被恶意攻击的,明眼人都看到了CCTV是如何作假的。 >> >> > > CCTV的确很够恶心的,“心神不宁”就出自其口。 > 所以google被这种扣屎盆的做法已然很恶心了 > >> “无视版权”则是你在瞎扯淡,跟着作家协会那帮人胡扯。中国比美国还重视版 >> 权吗?在美国,Google都已经和大部分作家达成和解了,因为大家认识到Google >> 的做法只对社会和作家有好处。 >> > > 兄弟,作家写作(包含出版商)是为了吃饭。免费提供内容的Google想让作家喝西北 > 风呀。怎么达成和解? 没看到我发的韩寒文章吗……谁说不给钱了?是咱们官老爷们觉得钱少,不够自己花。 > 只能是解决作家的吃饭问题。并且作家对于纸质图书的钟爱 > 是会持续下去的。 > 许多是没有经过作家和出版商准许的,说他“无视版权”是严谨、正确的;不要让开 > 源的里面影响一些必须私有的东西,比如GF。呵呵,激进了。 > > >>> 我必须声明,我是非常喜欢Google的,我现在使用的独立域名邮箱就是Google的 >>> App提供的。一个跨国企业遵守业务国家的法律是其应尽的义务--不能有特 >>> 权--Google并不能例外。Google并不是因为其反对中国法律而退出,而是因为他自 >>> 认为成本太大--这是商业决策而不是政治冲突。 >>> >> 封锁互联网根据的是那条法律?走的是什么流程?如果发现其中有错误,如何申 >> 诉? >> 看来回复是有选择性的。这条就没答理…… >> > > 这要看Google去运作了没有,不能够以为自己有影响就直接面对“工信部”,要想想 > 部级以下还有许多等级的。当然,这话有些激进,但是具体什么流程、如何申诉, > 是Google自己去做、了解的,不是我来做的。 > “封锁互联网”这个提法,我认为非常不妥;因为你就是用互联网发的邮件吧,应该 > 改成“互联网的内容审查”。如果Google的搜索内容中出现了不合法的东西,那么制 > 裁Google是有法可依的;唯一的问题是搜索只是一个索引提供者,不是内容提供 > 者,但是他也是不法内容的传播渠道。 > > >>> 别有用心者,总会把这些事情与政治扯上,请大家仔细思考与鉴别:动自己的脑 >>> 子,而不被人忽悠。 >>> >> 老是有别有用心者,出来发表谬论,混淆视听。 >> >> > > 看看上面的说法,你就不会认为是谬论了。 > 混淆视听的不是我,要知道即便我是民族主义者,我也不是愤青。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无视正义的激进行为,必要的时候是需要的,但是现在来看,还为时尚早。 > 嗯。你知道就好。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zeuux-universe mailing list > zeuux-universe在zeuux.org > http://www.zeuux.org/mailman/listinfo/zeuux-universe > > ZEUUX Project - Free Software, Free Society! > http://www.zeuux.org -- Regards Monnand Email: monnand在gmail.com GTalk: monnand在gmail.com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3:30
> 你可以在: > > http://www.zeuux.org/mailman/options/zeuux-universe/pan.shizhu--at--gmail.com > > 设置你是否拒绝接受额外的副本,哲思列表默认的设置是不接收,我记得这也是mailman的默认设置: > 那么看起来。。。这是 maillist 本身做的设置,明白了。 -------------- 下一部分 -------------- 一个HTML附件被移除... URL: <http://www.zeuux.org/pipermail/zeuux-universe/attachments/20100114/5d07ce92/attachment.html>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3:44
2010/1/14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Vietor Liu 写道: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其实我觉得张教主转的大钊同志的帖子就能解决绝大多数观点问题了: 李大钊认为,禁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犯了使人愚昧和虚伪的罪恶。因为,思想言论自由有利于人们辨别光明与愚昧、真实与虚伪。他指出禁止思想学说传播的人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对于某种主义或学说,如果认为它是异端邪说,应该自己先要了解其真相,并将其真相传播给大家,让大家都了解它。如果人人都它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会信它,“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强行禁止思想的做法掩盖了思想的真象,使人走向愚昧和虚伪。“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昧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性。”[xiii]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都表明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做法只会导致黑暗和虚伪。假话空话和自欺欺人的风气流行于世便是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罪恶结果。因此,李大钊指出,思想自由本身是禁止不了的,“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他接着指出:“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xiv]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对当时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罪恶行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著作刊行自由等自由权,但在实践中约法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违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所有这些公开侵害言论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受到李大钊的愤怒谴责。[xv]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3:53
pan shizhu 写道: > 2010/1/14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Vietor Liu 写道: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 > 其实我觉得张教主转的大钊同志的帖子就能解决绝大多数观点问题了: > 教主威武! 嘿嘿。也许现在的观点问题是:五毛钱的评论该发多长呢? > 李大钊认为,禁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犯了使人愚昧和虚伪的罪恶。因为,思想言论自由有利于人们辨别光明与愚昧、真实与虚伪。他指出禁止思想学说传播的人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对于某种主义或学说,如果认为它是异端邪说,应该自己先要了解其真相,并将其真相传播给大家,让大家都了解它。如果人人都它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会信它,“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强行禁止思想的做法掩盖了思想的真象,使人走向愚昧和虚伪。“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昧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性。”[xiii] > >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都表明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做法只会导致黑暗和虚伪。假话空话和自欺欺人的风气流行于世便是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罪恶结果。因此,李大钊指出,思想自由本身是禁止不了的,“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他接着指出:“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xiv] > >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对当时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罪恶行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著作刊行自由等自由权,但在实践中约法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违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所有这些公开侵害言论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受到李大钊的愤怒谴责。[xv] > -- Regards Monnand Email: monnand在gmail.com GTalk: monnand在gmail.com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02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On Thu, 2010-01-14 at 13:44 +0800, pan shizhu wrote: > 2010/1/14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Vietor Liu 写道: >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 其实我觉得张教主转的大钊同志的帖子就能解决绝大多数观点问题了: > > 李大钊认为,禁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犯了使人愚昧和虚伪的罪恶。因为,思想言论自由有利于人们辨别光明与愚昧、真实与虚伪。他指出禁止思想学说传播的人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对于某种主义或学说,如果认为它是异端邪说,应该自己先要了解其真相,并将其真相传播给大家,让大家都了解它。如果人人都它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会信它,“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强行禁止思想的做法掩盖了思想的真象,使人走向愚昧和虚伪。“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昧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性。”[xiii] > >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都表明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做法只会导致黑暗和虚伪。假话空话和自欺欺人的风气流行于世便是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罪恶结果。因此,李大钊指出,思想自由本身是禁止不了的,“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他接着指出:“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xiv] > >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对当时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罪恶行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著作刊行自由等自由权,但在实践中约法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违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所有这些公开侵害言论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受到李大钊的愤怒谴责。[xv]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13
On Wed, 2010-01-13 at 18:57 +0800, Bill Xu wrote: > >> > > > 生意做小了是买卖,做大了就是政治…… Google 作为一个公司这么做很显然是有目 > > 的的, > 对也不对。 > > 当搜索引擎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手段的时候,如果搜索引擎公司没有道德底 > 线、放弃有助于社会的价值观,那么搜索结果将被各种临时管理条例、金钱收买/ > 左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不支持XX封网的做法,甚至对此表示恶心!但是我也不认为Google不作 恶,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比较考普,分享一下: http://blog.163.com/himalayabear@126/blog/static/105946403200941174853308/?fromTech > > 我们国家正在被这些外来资本全面绑架。 > 有何根据?我们为什么不能绑架他们? 自来水都卖了,还有什么是不能卖的?还有什么是不能被别人控制的? 人家要2万亿就得给,还有什么是不能给的? “中美国“,我觉得已经成为了“忠美 国”了,呵呵。 难道这还不叫绑架吗?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13
On Thu, 2010-01-14 at 00:30 -0500, monnand wrote: > Vietor Liu 写道: > > On Wed, 2010-01-13 at 20:40 +0800, Yongwei Wu wrote: > > > >> 2010/1/13 Vietor Liu <ml-wine在vxwo.org>: > >> > >>> On Wed, 2010-01-13 at 16:22 +0800, Vincent D wrote: > >>> > >>>> 转一条我认为很不错的推: > >>>> > >>>> 不是谷歌退出了中国,而中国退出了世界。 > >>>> > >>> google为什么不能过滤"色情"与“FG”的内容呢?技术上是可行的,当然成本也不小 > >>> 呀。 > >>> > >> 首先,Google是可以过滤色情内容的,搜索者可以自主开关。Google不支持的是 > >> 来自政府的审查。 > >> > > > > 老大,过滤的标准以当地政府为准是无可厚非的,不要绕圈子! > > > 咱政府过滤还有标准呢?过滤错了找谁报告?别兜圈子。 标准是什么呢?就是不能违法呗,这都不懂。其中包括不能“涉黄”、“FG”。 咳,贤弟强词夺理的迹象也太明显了。 > > > >>> 一个商业公司的目的就是盈利,他认为在中国的成本太大而“不玩了”也没什么大不 > >>> 了的。至少百度还是坚持着呢,百度的成本也与其是同样的。百度与google的不同 > >>> 就是,百度很低调、Google很高调。说Google高调,可以从其无视版权而随意搜索 > >>> 图书内容的态度上了解。图书和网页的版权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图书是靠销售量而 > >>> 获利的,网页纯粹就是眼球经济或是自我标榜。 > >>> > >> 这不是成本的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而是恶意攻击的问题。CCTV上的色情问题 > >> 一事,Google是被恶意攻击的,明眼人都看到了CCTV是如何作假的。 > >> > >> > > > > CCTV的确很够恶心的,“心神不宁”就出自其口。 > > > 所以google被这种扣屎盆的做法已然很恶心了 > > 怎么说呢,没有屎哪需要盆子呢。Google既然能够搜到涉黄图片,就没什么冤枉 的,当然CCTV这种要赞助的方式,的确不够光明。 > >> “无视版权”则是你在瞎扯淡,跟着作家协会那帮人胡扯。中国比美国还重视版 > >> 权吗?在美国,Google都已经和大部分作家达成和解了,因为大家认识到Google > >> 的做法只对社会和作家有好处。 > >> > > > > 兄弟,作家写作(包含出版商)是为了吃饭。免费提供内容的Google想让作家喝西北 > > 风呀。怎么达成和解? > 没看到我发的韩寒文章吗……谁说不给钱了?是咱们官老爷们觉得钱少,不够自己花。 > > 只能是解决作家的吃饭问题。并且作家对于纸质图书的钟爱 > > 是会持续下去的。 > > 许多是没有经过作家和出版商准许的,说他“无视版权”是严谨、正确的;不要让开 > > 源的里面影响一些必须私有的东西,比如GF。呵呵,激进了。 > > > > > >>> 我必须声明,我是非常喜欢Google的,我现在使用的独立域名邮箱就是Google的 > >>> App提供的。一个跨国企业遵守业务国家的法律是其应尽的义务--不能有特 > >>> 权--Google并不能例外。Google并不是因为其反对中国法律而退出,而是因为他自 > >>> 认为成本太大--这是商业决策而不是政治冲突。 > >>> > >> 封锁互联网根据的是那条法律?走的是什么流程?如果发现其中有错误,如何申 > >> 诉? > >> > 看来回复是有选择性的。这条就没答理…… > >> 兄弟,下面的哪句话就是上面的回复。仔细看看别人的邮件再挑刺,好不好?好不 好? > > > > 这要看Google去运作了没有,不能够以为自己有影响就直接面对“工信部”,要想想 > > 部级以下还有许多等级的。当然,这话有些激进,但是具体什么流程、如何申诉, > > 是Google自己去做、了解的,不是我来做的。 > > “封锁互联网”这个提法,我认为非常不妥;因为你就是用互联网发的邮件吧,应该 > > 改成“互联网的内容审查”。如果Google的搜索内容中出现了不合法的东西,那么制 > > 裁Google是有法可依的;唯一的问题是搜索只是一个索引提供者,不是内容提供 > > 者,但是他也是不法内容的传播渠道。 > > > > > >>> 别有用心者,总会把这些事情与政治扯上,请大家仔细思考与鉴别:动自己的脑 > >>> 子,而不被人忽悠。 > >>> > >> 老是有别有用心者,出来发表谬论,混淆视听。 > >> > >> > > > > 看看上面的说法,你就不会认为是谬论了。 > > 混淆视听的不是我,要知道即便我是民族主义者,我也不是愤青。 > >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 无视正义的激进行为,必要的时候是需要的,但是现在来看,还为时尚早。 > > > 嗯。你知道就好。 哈哈,看来你知道呀。怎么却还那么做呢?呵呵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zeuux-universe mailing list > > zeuux-universe在zeuux.org > > http://www.zeuux.org/mailman/listinfo/zeuux-universe > > > > ZEUUX Project - Free Software, Free Society! > > http://www.zeuux.org > >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15
On Thu, 2010-01-14 at 14:02 +0800, Vietor Liu wrote: >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 >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解决一下孩子们就业问题,再说这些吧…… 嗨,哥们儿,给我介绍一下这份工作嘛,很明显,你不称职——不过5毛确实有点 少。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19
Vietor Liu 写道: >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 >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 不说了……大哥你估计是黄网上多了,现在还心神不宁呢。哪那么多黄网让你封啊…… > > On Thu, 2010-01-14 at 13:44 +0800, pan shizhu wrote: > >> 2010/1/14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Vietor Liu 写道: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 其实我觉得张教主转的大钊同志的帖子就能解决绝大多数观点问题了: >> >> 李大钊认为,禁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犯了使人愚昧和虚伪的罪恶。因为,思想言论自由有利于人们辨别光明与愚昧、真实与虚伪。他指出禁止思想学说传播的人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对于某种主义或学说,如果认为它是异端邪说,应该自己先要了解其真相,并将其真相传播给大家,让大家都了解它。如果人人都它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会信它,“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强行禁止思想的做法掩盖了思想的真象,使人走向愚昧和虚伪。“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昧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性。”[xiii] >> >>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都表明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做法只会导致黑暗和虚伪。假话空话和自欺欺人的风气流行于世便是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罪恶结果。因此,李大钊指出,思想自由本身是禁止不了的,“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他接着指出:“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xiv] >> >>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对当时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罪恶行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著作刊行自由等自由权,但在实践中约法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违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所有这些公开侵害言论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受到李大钊的愤怒谴责。[xv] >> > > > > -- Regards Monnand Email: monnand在gmail.com GTalk: monnand在gmail.com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20
On Wed, 2010-01-13 at 23:15 -0700, Kermit Mei wrote: > On Thu, 2010-01-14 at 14:02 +0800, Vietor Liu wrote: > >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 > > >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 >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 >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 > 解决一下孩子们就业问题,再说这些吧…… 呵呵,本末倒置了。如果无视涉黄,就不用解决就业了,XJ呗;看来仁兄仔细想想 这个论题吧。 > > 嗨,哥们儿,给我介绍一下这份工作嘛,很明显,你不称职——不过5毛确实有点 > 少。 > 现在老兄还在找工作呢。和上一个工作了4年的公司最终的结局不是很好。咳,老 板都够心狠的。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24
On Thu, 2010-01-14 at 14:20 +0800, Vietor Liu wrote: > On Wed, 2010-01-13 at 23:15 -0700, Kermit Mei wrote: > > On Thu, 2010-01-14 at 14:02 +0800, Vietor Liu wrote: > > >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 > > > > >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 > >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 > >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 > > > 解决一下孩子们就业问题,再说这些吧…… > > 呵呵,本末倒置了。如果无视涉黄,就不用解决就业了,XJ呗;看来仁兄仔细想想 > 这个论题吧。 这是什么个逻辑? 算了,不跟你辩了,说不来以后还是同行呢,到时候组织上万 一有个统一培训啥的咱俩见面多尴尬啊,是不? > > > > 嗨,哥们儿,给我介绍一下这份工作嘛,很明显,你不称职——不过5毛确实有点 > > 少。 > > > > 现在老兄还在找工作呢。和上一个工作了4年的公司最终的结局不是很好。咳,老 > 板都够心狠的。 找到了,就是累,没写写东西就能赚钱舒坦。 回头帮俺问问这事儿吧,谢谢!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28
Vietor Liu 写道: >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 >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 估计你除了黄色信息就不知道网上还有什么东西了吧?大哥你太心神不宁了。 大哥我求您别回复我邮件了,我都觉得自己好傻好天真,咱俩真别对话了。之前我 还说咱俩要见面的话可以当面聊,那纯粹是看在你订阅了哲思列表的情况下,以为 还有对话的基础。现在看来,我不如去中关村找卖毛片的大娘聊聊,感化大娘一 把,也算我反了回低俗信息。捎带手也把大娘怀里的孩子教育了,咱不能委屈了祖 国未来。这么一来没准大娘还能送我点猛料,也算我不虚此行…… 对了,顺便说一下,你可以学学羊教授,开个戒黄中心。据说上下疏通好,赚钱大 大地。 中心里关着一群心神不宁的纯情大学生。他们说想查邮件?操,你们Y是祖国未 来,那黄玩意损害身心。想用电脑?祖国未来啊!想看电视?黄色信息啊! 最后孩子们出来以后除了黄色信息就不知道别的了。 > > On Thu, 2010-01-14 at 13:44 +0800, pan shizhu wrote: > >> 2010/1/14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Vietor Liu 写道: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 其实我觉得张教主转的大钊同志的帖子就能解决绝大多数观点问题了: >> >> 李大钊认为,禁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犯了使人愚昧和虚伪的罪恶。因为,思想言论自由有利于人们辨别光明与愚昧、真实与虚伪。他指出禁止思想学说传播的人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对于某种主义或学说,如果认为它是异端邪说,应该自己先要了解其真相,并将其真相传播给大家,让大家都了解它。如果人人都它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会信它,“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强行禁止思想的做法掩盖了思想的真象,使人走向愚昧和虚伪。“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昧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性。”[xiii] >> >>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都表明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做法只会导致黑暗和虚伪。假话空话和自欺欺人的风气流行于世便是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罪恶结果。因此,李大钊指出,思想自由本身是禁止不了的,“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他接着指出:“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xiv] >> >>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对当时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罪恶行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著作刊行自由等自由权,但在实践中约法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违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所有这些公开侵害言论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受到李大钊的愤怒谴责。[xv] >> > > > > -- Regards Monnand Email: monnand在gmail.com GTalk: monnand在gmail.com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 14:34
On Thu, 2010-01-14 at 01:19 -0500, monnand wrote: > Vietor Liu 写道: > > 老大,为什么把“内容过滤”与“言论自由”划等号呢? > > > > 比如,黄毒主要是损害青少年的,是国家的未来;当然,对于成年人来说影响却不 > > 是很大;但绝不能以成年人的感受来忽略对青少年的影响。老兄对此视而不见,跟 > > 从别人谈什么“言论自由”,也未免浅显、年轻了! > > > 不说了……大哥你估计是黄网上多了,现在还心神不宁呢。哪那么多黄网让你封啊…… 呵呵,贤弟太健忘了,对自己看黄片的经历忘的太快了。 > > > > On Thu, 2010-01-14 at 13:44 +0800, pan shizhu wrote: > > > >> 2010/1/14 monnand <monnand.deng在gmail.com>: > >> > >>> Vietor Liu 写道: > >>> 快跑啊~民族主义者来啦~ > >>> > >> 其实我觉得张教主转的大钊同志的帖子就能解决绝大多数观点问题了: > >> > >> 李大钊认为,禁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犯了使人愚昧和虚伪的罪恶。因为,思想言论自由有利于人们辨别光明与愚昧、真实与虚伪。他指出禁止思想学说传播的人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对于某种主义或学说,如果认为它是异端邪说,应该自己先要了解其真相,并将其真相传播给大家,让大家都了解它。如果人人都它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会信它,“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强行禁止思想的做法掩盖了思想的真象,使人走向愚昧和虚伪。“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昧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性。”[xiii] > >> > >>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都表明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做法只会导致黑暗和虚伪。假话空话和自欺欺人的风气流行于世便是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罪恶结果。因此,李大钊指出,思想自由本身是禁止不了的,“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他接着指出:“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xiv] > >> > >> 正因为如此,李大钊对当时的中国政府随意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罪恶行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著作刊行自由等自由权,但在实践中约法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违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所有这些公开侵害言论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受到李大钊的愤怒谴责。[xv] > >> > > > > > > > > > >
Zeuux © 2024
京ICP备05028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