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13:43
楼上二位,我想提几个词 错误类比 假设的两难境界 多种选择 On Nov 10, 2009 1:32 PM, "pan shizhu" <pan.shizhu at gmail.com> wrote: 2009/11/5 Alex Zhang <cheungtifan at gmail.com>: > 请使用reply to all :) > On 11/05/2009, Mew <wusensen at 126.com> wrote: > 不同国情有不同的标准吧?我不是完全认同你的说法,我们凭良心的... 愤青不是你这么愤的。盗版只所以存在,是因为所谓知识产权本身就不合理,知识产权只是强势阶级用来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在需要垄断的时候,它什么都不是,在需要利益的时候,他就出来了。 人天生是不会使用筷子的,当你看着别人用筷子吃饭,然后你学会了用筷子吃饭,这个时候我说你是在偷,你同意么? 一个落后的村庄没有掌握梯子的制造原理,其中一个村民外出,到其它城市,发现了梯子这种东西,也搞清楚了它的构造,然后回来让村庄的人都学会了制造梯子,此时外村的人来说了:这是我的知识产权,你们所有人都给我交钱!!!你说这是谁抢劫谁还是谁偷谁? 中国的养蚕技术,丝绸技术,瓷器技术,都是被外国人偷走的。人家本国人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呢?告诉你:人家是民族英雄。 山寨产商copy了Nokia手机,众多民众购买了,很高兴。(他们的区别在于:看起来是一样的,实际上跟官方的有不同。)当然,不论是否高兴,你都无法遣责仿制机的购买者。 盗版商copy了windows,众多民众也使用了,很乐业。(他们的区别在于:看起来是一样的,实际上微软把它们叫盗版。)同样,不论是否乐意,你都不能遣责盗版windows的使用者,最多遣责制造者,微软比大家更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只告番茄,不告用户。连微软都懂的道理,很多愤青就是不懂。 -------------- next part -------------- An HTML attachment was scrubbed... URL: <http://www.zeuux.org/pipermail/zeuux-universe/attachments/20091110/7cd69950/attachment-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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