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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海盗党的政策不利于自由软件?

夏武  2009年08月06日 星期四 17:08 | 1967次浏览 | 4条评论

瑞典版权工业对老百姓的欺凌促使了第一个以减少版权限制为纲领的政党—— 海盗党 的出现。它的政治纲领包括了禁止数字版权限制管理,合法化以非盈利目的传播出版物,缩短版权用于商业用途的期限为 5 年。出版物出版 5 年以后,任何出版物将进入公共领域。

总的来说,我支持这些改变。但是瑞典 海盗党 却讽刺地在自由软件上的一些事务上遭遇了困境。我知道他们并不想伤害自由软件的利益,但他们还是伤害了。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 )和其他著佐权 (copyleft) 使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每个使用者的自由。 GPL 允许每个人发表修改过的产品,但仅限于在同一个许可证书下。对未修改过的产品的重新分配也必须保留许可证,所有重新分配过的产品必须给使用者源代码。

瑞典 海盗党 的纲领是怎么影响享有著佐权的自由软件的呢? 5 年以后他的源代码将会进入公共领域公开,专有软件开发者将会使用这些源代码到他的程序里去 . 那么反过来会怎么样呢?

专有软件的使用是由使用者授权合约( EULA) 限定的,而不只有版权限定,而且使用者没有源代码。即使版权允许非盈利性地传播,授权合约里的规定也会制止传播的。而且,使用者没有源代码,就不能在运行程序时控制程序怎么做。运行这种程序就是放弃自由,让程序开发者控制你。

所以 5 年后终止程序版权会有什么效果呢?这并没有要求开发者公开源代码,而且很有可能永远都不公开。使用者,仍然得不到源代码,仍然不能自由使用程序。程序甚至会有一个“时间炸弹”让它 5 年后不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共领域”中的版本会无法运行。

这样, 海盗党 的建议相当于给了专有软件开发者在 5 年以后使用带有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 的源代码的权利,但它不会给 自由软件 开发者使用专有源代码的权利,不管 5 年也好, 50 年也好——除非 自由软件 不再传播。

我们也用版权来部分转移了软件专利权所带来的危险。我们不能保护我们的程序不受到专利权的破坏——在允许专利权的国家中没有一个程序会是安全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保护程序不被过度收费。瑞典 海盗党 建议废除软件专利权,如果真的这样了,这个问题便不再是问题。但到了那时,我们就不可以失去对抗专利权的的唯一防线。

自从瑞典 海盗党 宣布了他们的纲领之后,自由软件开发者注意到了这个影响并且开始提出制定一个针对自由软件的特殊的规定:延长自由软件的版权期限,这样自由软件可以被著佐权保护更长时间。这个对自由软件的明显的例外可以制衡对专有软件的有效例外。我认为即使 10 年也应该够了。但是这个建议被瑞典 海盗党 的头领给否决了。海盗党头领不赞同延长特殊程序的版权时限。

我可以赞同可以使带有通用公共许可证的软件的源代码在 5 年以后被公开的法律,假如这个法律对专有软件的源代码同样有效的话。毕竟,著佐权是达到目的(用户的自由)的手段,而不应该用来结束著佐权自身的。而我宁可不做著作权的忠实拥趸的。

所以我建议 海盗党 的纲领规定在专有软件二进制代码发布的时候托管专有软件的源代码,放在一个有附件的契约里。这个契约里的源代码将在 5 年之后向公众发布。总比给 自由软件 一个官方的法律上的一个例外要好,这也会根除专有软件找法律漏洞使自己不受 5 年限制法律约束的现象。总之,结果是公平的。

一个 海盗党 支持者为第一种建议提供了一个更加普通的修正:制定一个计划让版权时限延长,让使用者在使用程序的时候获得更大的自由。这个方案的优点在于免费软件和其他软件同样对待,比单独延长时间要好。

我宁愿看到契约解决方案,但所有的这些方案都避免了特别是对 自由软件 的有害影响,也许也会有其他解决方案来完成。总之,不管是什么方法,瑞典的 海盗党 应该避免在运动中使用掠夺性权利来放置障碍对抗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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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跃

回复 刘跃  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 18:29

海盗党成不了事,不必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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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

回复 王虎  2009年08月20日 星期四 16:56

呵呵,要不如共产主义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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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木生

回复 陳木生  2009年08月07日 星期五 12:23

有時候好心未必做得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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