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飞 2010年01月15日 星期五 13:34 | 1516次浏览 | 4条评论
。《 2008 年中国手机网民手机上网行为调研报告》显示,手机网民在各类移动增值业务 ( 短信除外 ) 中对移动 IM 的使用率最高。其中 , 手机 QQ 以 80.8% 的渗透率位居第一,飞信和移动 MSN 分居二三位。在移动商务市场,中国企业 QQ 拥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在中国企业的即时通信市场上,中国企业也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据 2009 年第三方统计数据,仅腾讯 RTX 就已占到超过 70% 的市场份额。 腾讯为代表的国产软件企业。它们的产品设计更加贴近中国用户的实际需求,产品操作更加贴近中国人的使用习惯,并亦具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 Yahoo 也在中国遭受惨败。雅虎中国网站在 1999 年 9 月正式开通,但最后雅虎不得不把自己在中国的品牌权和运营权卖给中国本土企业阿里巴巴,再加上 10 亿美金换取了阿里巴巴 40% 的股份。艾略咨询首席分析师、艾略研究院院长曹军波认为“业内公认中国雅虎是失败的,因为这么多年来,在业务上,用户数、运营收入和战略定位上都存在问题。”。大多数的业内人士都指出,西方那些有实力的网络公司在中国的失败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对中国文化、网民需求、市场变化的了解。如果说在搜索引擎市场可能会受政治的影响,但在电子商务和即使通讯市场上的失败证明了政治并不是主要原因。即使搜索引擎市场受政治约束,但 Google 的失败是在和百度在同一市场用同样的政治态度竞争了几年后才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Google 在中国的大失败需要给投资人以解释。 Google 不是国营企业,而是一家是上市公司。公司的管理阶层需要对董事会和投资人负责。 Google 在其它市场上的摧朽拉枯般的击败一个个的有力对手。但在中国市场遭受惨败确实是一件让 Google 公司的管理层极其难堪的事情。更何况中国是大家都看好的一个具有巨大现实意义,并且蕴藏巨大潜力的市场。从市场经营结果来看, Google.cn 确实没有存在的理由。不仅需要大量投资,但在竞争对手的打击下, Google.cn 毫无还手之力。关掉 Google.cn 是市场决定的。正如资深互联网分析师洪波所说:“ Google 在中国已经运营了 4 年多,这些投入是白费了。”不仅巨大的投入打了水漂,而且丧失一个巨大的市场, Google 的管理层必须给投资人一个的解释。这是西方企业管理层的基本伦理道德。但不幸,这次中国政府做了 Google 公司管理层的替罪羊。如果中国的网络监察制度是在 Google 进入中国后新出来的一个制度,最后逼得 Google 无法经营而被迫退出中国市场, Google 满腹怨气是情有可原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 Google 才有资格以如此的高姿态发表如此高调的声明来占领道德制高点。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中国政府的网络监察制度并不是什么秘密。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在 Google 进入中国之前就存在。其次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审查制度越来越宽松,网络上的言论也越来越开放。国内的群体事件也基本上能在网络上得以公开报道,新政策的出台也能被公开讨论。这个趋势是明显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 2009 年的绿坝软件事件。这一新政策就在网络上被公开讨论,最后的结果是中国政府让步。其它群体事件如 2008 年的贵州省瓮安县的万人大骚乱、 2009 年湖北石首因一厨师非正常死亡而导致数万群众参与的骚乱、湖北烈女邓玉娇事件,这些基本上在网络上被公开地讨论,并且推动了事件朝正确方向解决。不用我一一举例,这类的例子已经很多了。这些例子无疑是中国网络监察制度走向宽容的见证。 Google 是在中国政府的网络监察制度更严格的时候进入中国市场,希望在中国市场分得一羹。在中国政府的网络监察制度越来越宽松的情况下退出市场,但站出来高调批评网络监察制度,这本身就是滑稽的,也是站不住脚的。至少表明 Google 和其声明中的道德是格格不入的。 Google 只不过是利用政治作为撤出中国市场的遁词。正如中国市场研究集团董事总经理小山( Shaun Rein )所说:“我想谷歌只是在找个体面的方式来撤出中国。谷歌在中国的业务并不好,根本就斗不过百度。” Google 并没有反省其在中国的不争气和无所作为,如果不再摆出点政治公关言辞,怎么能够安抚本土之舆论呢?政治成了 Google 在中国大溃败的一块遮羞布。 Google 的双重标准证明其只在乎利益并不在乎道德按照 Google 自己的高调标准, Google 本身是一个高举道德大旗的魔鬼。 2008 年印度 22 岁的 IT 专业人士 Rahul Krishnakumar Vaid 因为在 Orkut 网站写下“我恨索尼娅甘地( I hate Sonia Gandhi )”而遭逮捕。 Orkut 是 Google 在印度的一个社交网络网站。 Google 立即向印度警方提供了 Vaid 的 Gmail 电子邮件信息。 Vaid 被起诉了违反了印度刑法第 292 条和信息技术法第 67 条,在网上社区发布辱骂印度国大党领袖索尼娅甘地的内容。如果被判有罪,他将可能要入狱 5 年,罚款 10 万卢比。 Google 声称: Google 致力于保护用户隐私,但 Google 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这还并不是第一起印度政府在 Google 帮助下逮捕其公民的事件。 2007 年 11 月也有一位名叫 Lakshmana Kailas K 的网民也是在 Google 的 Orkut 网站上张贴了一张亵渎印度教圣人 Shivaji 的图像,印度官方要求 Google 提供该网民的 IP 地址, Google 完全配合,这位印度网民随后被印度政府逮捕,并遭受殴打。更为不人道的是该网民在印度监狱里被强迫用同一个碗吃饭和撒尿。更出乎预料的是事后证明该网民是被冤枉的。 Google 关闭在华业务对中国网民影响有限。正如前面述及,中国网民上 Google 其实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中文站点 Google.cn ,另外一个就是 Google 的全球网站 Google.com 。而后者才是中国网民进入 Google 网站的主要途径。 Google.cn 本身对中国网民无关紧要。即使 Google 退出中国市场,其实也就是关闭 Google.cn ,再多就是关闭在华研发。这对网民影响并不明显。更不是有些文章恐吓说: Google 关闭中国网站会让中国网民孤立于互联网之外。新华都集团总裁兼 CEO 唐骏说:“这对中国网民是无所谓的,但这将是他们做出的历史上最蠢的决定,放弃中国等于放弃半个未来世界!”当然说一点影响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至少还有极少部分中国网民在用 Google.cn 网站。收到波及 Google 的 Gmail 服务业完全可能被中国政府切断。但 Gmail 的电邮服务的替代者多得数不胜数。总之, Google 退出中国市场,只是退出在中国的经营。并不代表中国成为互联网的孤岛。网络监管中国政府并不是唯一一家。美国政府在 911 事件后出台爱国者法案。这个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根据法案的内容,警察机关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减少对于美国本土外国情报单位的限制;扩张美国财政部长的权限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动,特别是针对与外国人士或政治体有关的金融活动;并加强警察和移民管理单位对于居留、驱逐被怀疑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外籍人士的权力。这个法案也延伸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包括国内恐怖主义,扩大了警察机关可管理的活动范围。美国甚至允许不经许可,执法机关就能监视公民通讯。加拿大的个人信息及其电子文件法案本身就允许执法机关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调查个人信息。 2007 年加拿大媒体报道,执法部门正在争取不经许可而进入公民私人信息的权力。同样在 2007 年,一条新的法案要求加拿大的互联网服务商和手机服务商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向警察即使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互联网地址等。根据加拿大 CBC 网站报道,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和瑞典都有类似的法律条款。英国 2000 年的调查权力规范法案就明确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安装相关系统来帮助执法机关追踪电子通讯。 Google 高调退出中国可能不单纯。 2010 年 1 月 7 号,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 (Hillary Clinton) 在国务院请吃饭。这是一场小规模的晚宴,规模虽小,来客却都是通讯科技界的重量级人物。客人名单上有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 (Eric Schmidt) 、 Twitter 联合创始人杰克•多尔西 (Jack Dorsey) 、微软首席研究与战略官克瑞格•蒙迪 (Craig Mundie) ,以及 Mobile Accord 总裁 James Eberhard, Cisco 的行销总裁 Susan Bostron, 纽约大学教授 Clay Shirky, Personal 个人民主组织创始人 Andrew Rasiej 等。这是美国国务院利用信息技术来推进美国外交目标的努力的一部分。没过几天,在 2010 年的 1 月 12 日 Google 就跳出来。 Google 是否在为美国政府的政治目的服务呢?大家拭目以待。如果 Google 成为美国政府的政治打手,那中国政府对其政治约束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
Zeuux © 2024
京ICP备05028076号
回复 齐辰雄 2010年01月15日 星期五 14:44
回复 刘磊(V.L.) 2010年01月15日 星期五 15:59
当然在
回复 齐辰雄 2010年01月16日 星期六 11:10
回复 刘磊(V.L.) 2010年01月16日 星期六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