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飞 2009年12月03日 星期四 12:01 | 1307次浏览 | 6条评论
由于某一客户背信弃义违反预先约定的合同,拖欠服务费,被我告上法庭。12月1日开庭,我作
为证人出庭,虽然开过好多次庭,但都是作为当事人身份出席的,这是第一次以证人的身份出庭
武汉的天气还是蛮温暖的,我在法院的后院独自一人等待法官的传唤。看着三只非常漂亮的鸟儿
一起飞来飞去,仿佛桃园结义的三兄弟一般形影不离。或许是由于我穿的比当地人少很多,往返
路过的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法警请我进入法庭,我的陈述持续40分钟,打印出来足足5页纸,
签名确认之后,直接打车赶赴机场。踏上返京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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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贺超 2010年02月06日 星期六 10:33
回复 金飞 2010年02月25日 星期四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