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星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07:56 | 933次浏览 | 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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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常见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
耐热至70℃易变形,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释出。使用10个月后,可能释放出致癌物DEHP。不能放在汽车内晒太阳;不要装酒、油等物质。因此,饮料瓶等用完了就丢掉,不要再用来作为水杯,或者用来做储物容器盛装其他物品。
“2号”HDPE高密度聚乙烯:白色药瓶、清洁用品、沐浴产品
可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但这些容器通常不好清洗,残留原有的清洁用品,变成细菌的温床,最好不要循环使用。
“3号”PVC聚氯乙烯:常见雨衣、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
这种材质可塑性优良,价钱便宜,故使用很普遍,但只能耐热 81℃,高温时有有害物质产生。有毒物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可能引起乳癌、新生儿先天缺陷等疾病。目前,这种材料已经比较少用于包装食品。如果使用,千万不要让它受热。
“4号”PE聚乙烯:保鲜膜、塑料膜等
耐热性不强,通常,合格的PE 保鲜膜在遇温度超过110℃时会出现热熔现象,留下一些人体无法分解的塑料制剂。用保鲜膜包裹食物加热时,食物中的油脂很容易将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出来。因此,应避免加热保鲜膜。
“5号”PP聚丙烯:豆浆瓶、优酪乳瓶、果汁饮料瓶、微波炉餐盒
熔点高达167℃,唯一可以放进微波炉的塑料盒,可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需要特别注意,一些微波炉餐盒,盒体以PP制造,盒盖却以PE制造,由于FE不能抵受高温,故不能与盒体一并放进微波炉。
“6号”PS聚苯乙烯:碗装泡面盒、快餐盒
又耐热又抗寒,但不能放进微波炉中,以免因温度过高而释出化学物。并且不能用于盛装强酸(如柳橙汁)、强碱性物质,因为会分解出致癌物。因此,尽量避免用快餐盒打包滚烫的食物。
“7号”PC其他类:水壶杯、奶瓶
百货公司常用这样材质的水杯当赠品。很容易释放出有毒的物质双酚A,对人体有害。使用时不要加热,不要在阳光下直晒。
以上数字告诉我们制成饮料瓶的化学物品。
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2.高密度聚乙烯;3.聚氯乙烯;4.聚乙烯;5.聚丙烯;6.聚苯乙烯;7.其他未列出的混合料。
可见最有毒的是3、6和7号。如果在瓶底上出现这三个数字,千万不要喝这些瓶装饮料。
(摘自《青年文摘》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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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冯莹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