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聪 2009年10月09日 星期五 18:43 | 1637次浏览 | 1条评论
(四)山寨文化:一种后现代主义表征
如果说山寨机的兴起仅仅是一种商业模式或技术革新的表现,那么,其也不可能走到今天如此兴旺的地步。事实上,山寨机乃至整个“山寨文化”暗合了时下正在流行的一种消费观念和文化思潮。这种文化思潮表现为娱乐化、个性化和平民化;消费观念上则追求价格低廉、功能实用、外观花哨、戏仿、拼贴和 DIY ,有着一大批年轻消费群为其拥趸。
这便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文化表征。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或哲学思潮兴起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欧美各国发起的艺术、建筑、文学、音乐、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领域的反思运动,这些运动看似互不关联,但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对现代性追求权威、进步、理性化、体系化以及评判知识价值的连贯一致性标准的反驳 [ ⑨ ] 。后现代主义批判现代性“普遍性、同质性、单一性和明晰性”的价值追求,提倡多元主义、多样性、偶然性和含混性。
后现代主义不仅是一种严肃的思维观念,更是一种积极的、个性鲜明的实践行动。后现代作品刻意模仿其他历史时期的艺术风格,并加以拼凑、解构、戏仿、挪用,从而调侃、戏谑固有的审美观念。事实上, 2006 年初,一夜间风靡整个中国互联网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是后现代艺术的典型代表,引发了一场恶搞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的大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琛教授曾就此发表评论:“周星驰也是后现代主义的大师嘛。那么,当后现代的创作手法如火如荼时,为何著作权法不搭理它。对错是另外一回事。幸福是规则的目标,而规则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那么,想构建一个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模式取决于你的生活理想。现在,创作变成了一件很危险的事了,创作者人人自危,创作变成了高风险的行业,这是否是我们想要的?既然知识产权标榜自己‘鼓励创造’就应当也鼓励再创造、后续创造。那么,在调整创作者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是否应该构建得宽容一些?法律遇到了一种新的创作方法,你能否因为你不熟悉它就把它掐死?这样的话,艺术家们和我们都会不幸福。” [ ⑩ ]
后现代主义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大众,力图削平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之间的界限,消除当代社会由于物质财富的丰裕而精神的空虚、经验的贫乏给人造成的孤独感和异化感,实现社会个人之间真正的交往、对话 [11] 。这便是后现代主义的意义所在。
事实上,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山寨现象其实随处皆有,古代文人喜欢“引经据典”进行诗歌创作,北京世界公园是山寨版的世界各地,美国迪士尼公园是山寨版的欧洲城堡。从外国人喜欢逛到处是“假名牌”的秀水市场,到每年地坛庙会里充斥着各类“山寨”商品。追逐时尚可谓人的天性,这就免不了对经典的模仿。“风尚建立起一个原版,然后将这个原版转变为起源。原版必须十分稀少,如果它位居存有的中心,只要有少数几个就够了。对那些无法获得原版的人,时尚借由建立一套语言而容许接近这些稀有物,那是一种风格,传遍整个文化。我们可以购买原版,购买真正的时尚。真正的差异的标志,或者可以采纳其风格,以便接近原版,以比较便宜的方式来模拟原版。每个人都追求原版,然而只有一些人能够得到。其他人则达到接近原版的感觉,并因此有接近象征秩序的感觉。” [12] 山寨机对品牌机的模仿并加以再创新,正是迎合了消费者“傍名牌”、追逐时尚潮流的心理诉求。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从容地看待“山寨”现象:这是一种世俗文化,一种平民精神,不但不会对现有的法制环境和经济秩序带来颠覆性的破坏,反而还会消解和弥合一味追求竞争、追求差异性带来的诸多社会危机。事实上,“水至清则无鱼”,任何制度的存在都是以其异己的存在为前提。既然知识产权法标榜以“促进文艺繁荣、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为己任,就应当看到并尊重这种生生不息的民间力量,真正地实现人类的和谐共存。
四、结语
由此,山寨机乃至整个“山寨文化”的兴起蕴含着丰富的信息,我们可以从社会学、管理学、法学、哲学甚至是美学的角度加以分析和阐述。对待一个新生事物,我们没有必要因为陌生而恐慌;更不应裹挟一种陈见,以“高尚”自居,对其进行嘲讽,而应秉持一种包容的思维和开放的精神,同情地理解、积极地论证、大胆地展望。从这个角度看,山寨现象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才刚刚开始,远未结束。
参考文献:
[ ① ] 这里借用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的概念。事实上,具有一定传播媒介和内部约束机制的社会组织形态大量存在,已远远超出了传统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范围,它不但可以指城市中一个单位,一个住宅小区,也可以指一个网络社区论坛。
[ ② ]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4 、 6 、 31 条。
[ ③ ] 林斌、炫风、周鹏:《保卫山寨精神》,载《南都周刊》 2008 年 8 月 1 日生活报道第 239 期。
[ ④ ] 同上引。
[ ⑤ ] 参见姜戎:《狼图腾》,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61-63 页。
[ ⑥ ] 原信息产业部第 11 号令《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新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的电信网上或者信息产业部指定的模拟实验网上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试验,并由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前款电信设备总体技术方案、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进网许可证。”
[ ⑦ ] 参见高旭东:《企业自主创新战略与方法》,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50 页。
[ ⑧ ] 韩江波,蔡兵:《技术后发优势与技术先发优势——兼论中国产业升级的战略定位和选择》,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8 年第 5 期。
[ ⑨ ] [ 美 ] 维克多·泰勒 , 查尔斯·温奎斯特编,章燕 , 李自修等译:《后现代主义百科全书》,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376 页。
[ ⑩ ] 参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学术讨论会:载中国民商法律网 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5532 , 2008 年 12 月 17 日最后访问。
[11] 参见孙燕:《反对阐释:一种后现代的文化表征》,上海三联书店 2007 年版,导论部分。
[12] 尹国均编译:《国外后现代大师文存》,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16 页。
Zeuux © 2024
京ICP备05028076号
回复 刘群 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 23:35